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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

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

医疗过失的举证责任方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,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,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这一规定确立了过错责任归责原则。

具体到举证责任,有以下几点:

1. **过错责任原则** :患者需要初步证明医疗合同关系的存在,以及在诊疗过程中受到的损害。

2. **举证责任倒置** :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,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,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,以及不存在医疗过错。

3. **特殊情况** :如果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,或者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及病例资料问题,法律可能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。

4. **患者证明** :患者可以通过申请医疗过错责任鉴定等方式来证明医疗过失。

5. **证据分配** :在医疗纠纷中,举证责任的分配应考虑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,以及医疗活动的专业性和风险性。

6. **司法解释** 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,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。

总结来说,在医疗过失案件中,患者首先需要证明自己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而医疗机构通常需要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,证明不存在医疗过错或因果关系。如果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,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推定过错情形,那么医疗机构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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